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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0日(四)  at國賓長春影城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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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如此,我沒做過

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

2010上映片名:嫌豬手事件簿

英文片名:I Just Didn't Do It

 


周防正行Masayuki Suo
日Japan│2006│35mm│Color│143min

 

電影簡介:

 本片是2008年金馬影展秒殺片之一,
沒想到等到2010年才默默在台灣正式上映。

 

導演周防正行因"Shall we ダンス?/我們來跳舞"而成名,
"我們來跳舞"還一度被好萊塢改拍李察吉爾版(跟原版比非常糟糕)。

 

本片是導演沉潛10年,
再度重現螢幕的作品,怎能叫人不心動?!

 

況且還有各種獎項的加持:
2008電影旬報最佳影片、導演、男主角;
2008日本藍絲帶獎最佳導演、男主角;
2008日本金像獎十一項提名,榮獲最佳女主角、最佳美術、最佳剪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劇情介紹(轉自開演電影網)

 

他只想還自己一個清白,卻陷入無法赦免的深淵

 

「你剛剛摸我了吧!」一名女中學生從擁擠的電車追出來,
拉住正要趕往面試的金子徹平,一口咬定他就是電車痴漢。

 

一頭霧水的徹平被警方拘捕到案,
身陷所有日本男子都懼怕的「痴漢冤獄」。

 

接受調查時,徹平否認莫須有的罪名,
但刑警卻勸他私下和解賠償小額罰金了事。

 

徹平為了捍衛自己的清白,
即便只有0.1%的可能,也拼命否認指控,
和荒謬的司法制度對抗到底。

 

徹平的母親和好友為此四處奔走尋求協助,
適時遇上資深律師荒川正義和年輕女律師須籐莉子伸出援手,
一場搶救無辜者的訴訟就此展開!

 

 

 

 

 

感想:

 

顯而易見,這是一部社會批判電影,
導演選擇的題材很尖銳,因為它直指司法制度的弊端,
也是大多數人從不曾意識到,卻實際存在的問題。

 

我大概可以理解為什麼電影公司會選擇在此時上映本片,
因為它在某方面闡述了廢死聯盟的理念,
算是跟台灣最近的熱門議題呼應。

 

 

 

沒有華麗的視覺效果、技巧性的運鏡
(只有在警察局那裡刻意運用空間與光影營造壓迫感),
也不像美國司法劇般,
刻意安排律師及檢察官當庭吐出快速犀利的台詞,
然後在激烈的交互詰問中使得案件出現戲劇性的轉折,
這齣戲顯得十分樸實。

 

並且在導演耗時六年半研究,
旁聽200多場審判作筆記的基礎下,
電影裡的台詞十分精闢,劇情嚴謹縝密,
讓它極度「寫實」,
每個觀眾都像親身經歷了一場司法審判,
輕易便融入電影劇情中,而當下引起反思。

 

 

 

這部片其實從頭到尾都在講述「無罪推定」原則。

 

可悲的現況是,
儘管法官跟檢察官當年就讀法律系時一定都學習過程序正義,
然而整個司法體制就是鼓勵檢察官將人定罪,才能增加「業績」,
法官若作出無罪判決,不僅是在否定警察跟檢察官,
媒體及大眾也不能接受放過「犯人」的結果,
於是患有「無罪病」的法官便成為少數中的少數。

 

 

 

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跟研習生間的一席對話:


片中唯一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的法官,
詢問司法研習生刑事審判最大的使命是什麼,
有人回答追求正義、探求真相或是公平,
他的回答則是:「不能懲罰無辜的人」。

 

當然劇中研習生也講到了一個最大的問題,
就是法官會不會自問:「萬一他/她真的是兇手呢?」。

 

事實上,
法官其實只是根據現有的證據來認定是否仍有「合理之懷疑」,
不需要也不應該存有這樣的壓力跟想法,
否則,若法官在內心提出這樣的疑問,
等於一開始便以有罪推定原則來達成心證:
「除非能夠證明當事人的確沒有嫌疑,否則就要定罪」,
與「一旦有合理之懷疑,即應判無罪」的基礎理念完全背道而馳。

 

 

 

這部戲讓一般人認識到「無罪推定」之概念,
並利用男主角徹平的遭遇,
使得贊同「寧可錯殺一百,不可放過一個」觀念之觀眾,
能夠將心比心,設想自己若不幸被列入錯殺的對象時,作何感想。

 

 


另外,我很欣賞片頭跟片尾直接打上的文字,
非常切合主題又直指重點。

 

片頭:「寧可放過10個壞人,也不要冤枉一個好人

 

片尾:「請用你們希望自己被審判的方式來審判我。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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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bo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